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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最新通告

来源:安庆先锋     发布时间:2020-10-20 20:45:46     浏览:


  当前正值秋冬季传染病高发季节,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在持续,国内局部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策略,现就我市进一步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重点人员管理

  1.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100%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如更换或增加陪护人员,同样必须进行检测;

  2.发热门诊就诊患者100%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血常规等健康检测;

  3.为防止出现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谢绝一切探视人员进入医疗机构病区,鼓励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进行探视;

  4.从中高风险地区和疫区来(返)安庆人员必须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一律按规定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纳入社区健康管理监测。

  二、严格科学佩戴口罩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WS/T698-2020)等标准和要求,以下十五类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1.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其接触人员;

  2.医疗机构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

  3.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员;

  4.定点隔离酒店服务人员、保安、清洁人员及为隔离人员提供服务的司机等;

  5.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现场采样、流调、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6.水产品、冷冻食品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

  7.养老院、福利院、监狱和精神卫生机构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

  8.铁路、公路、水路客运以及民航、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场所和交通工具工作人员及乘客;

  9.外卖及快递员、邮政投递员;

  10.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及饭店、酒店、食堂、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人员;

  11.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场所工作人员和进入人员;

  12.药店、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卡拉OK、健身馆、歌舞厅等密闭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

  13.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等校园内值守人员、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及幼儿园老师;

  14.参加在密闭空间举办的会议、培训、比赛等活动的工作人员;

  15.其他通风不良(如箱式电梯)或人员密集场所(如旅游景区售票处、出入口等人群聚集场所)活动的人员及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

  三、严格落实"一测一码"制度

  进出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交通场所人员和进入医疗机构、影剧院、游艺厅、网吧(咖)、健身馆、歌舞厅(KTV)、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各类办事大厅、宾馆等重点场所和单位人员,以及在密闭空间举办的会议、培训、比赛等活动参加人员,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核验“安康码”、“健康码”等。

  四、严格通风消毒

  车站、码头、农集贸市场、商场、密闭式文化休闲娱乐场所、公共卫生间等重点场所和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要按照规定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

  请广大市民做到出门戴口罩、回家勤洗手、开窗多通风、注意常消毒,按照防控要求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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