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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圆满完成2023年上半年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检查工作
来源:安庆疾控 发布时间:2023-08-04 14:22:13 浏览:次
为进一步了解我市法定传染病报告现状,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规范法定传病报告管理工作,提升报告质量,依据安庆市卫健委《关于开展安庆市2023年1-6月份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7月份以来,在市卫健委领导下,分两组分别由市卫健委疾控局局长苏波和市疾控中心副主任黄旭分别带队,对全市12个县(市、区)及市直医疗机构开展了2023年1-6月份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对象包括各县(市、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民营综合医院各1家,以及所有市直医疗机构;共检查了37家医疗机构,其中市直医院7家、县级医院8家、乡镇卫生院11家、民营医院11家。通过现场查阅资料、摘抄门诊和住院中的法定传染病病例,调阅部分传染病卡片与网络上的数据进行核查和比对。
检查中发现少数医疗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组织制度未及时更新,门诊、住院登记(含电子病历)项目内容填写不完整,检验、影像部门阳性结果登记反馈机制不健全,传染病诊断报告培训内容较少;个别医疗机构仍然存在传染病漏报、迟报现象等。
本次检查将现场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督促医疗机构及时整改。通过检查,我们对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质量以及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了更全面、真实和客观的了解,同时也为今后针对性的提升全市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和管理质量奠定了基础。(撰写:汪世君;审核: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