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中心简介 > 机构设置 >
机构设置

门诊部工作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07 14:59:12     浏览:

门诊部工作职责

    1.规范各项诊疗技术,执行无菌操作技术,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皮肤病、性病诊疗工作。
    2.应用信息干预、健康教育诸手段,开展预防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3.逐步扩大业务面,面向社区开展常见病病防治等医疗服务工作。
    4.执行国家对诊疗、药品价格等方面的规定,杜绝乱收费。
    5.实施微笑服务,详细解答患者疑问,及时提醒患者诊疗期间应注意的事项。
    6.完成上级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门诊部电话:0556――5836762,欢迎前来咨询有关业务。
分享
版权所有: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020,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 邮编:246000 皖ICP备11016548号-1  技术支持:众和网络
建议使用1024X768以上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您是第 3904542 个访问者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35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