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防病专题 > 疫情信息 >
疫情信息

安徽省卫生厅公布2011年4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1-10 10:57:11     浏览:

      20114月(2011410时至430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524037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乙型脑炎、甲型H1N1流感、脊髓灰质炎、钩端螺旋体病、登革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白喉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7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1620例,死亡30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病毒性肝炎、梅毒、痢疾、淋病,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42% 

    丙类传染病中除丝虫病、黑热病、包虫病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812417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89.32% 

    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和风疹等疾病已进入高发季节,随着气温上升,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和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也即将进入高发季节。家长应督促儿童注意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不吃生、冷、不洁食物,尽量减少到人群聚集的场所,以减少发病的机会。中小学和幼托机构应关注学生及儿童的健康状况,发现发热、腹泻者,督促及时就诊,并及时报告。 

 

分享
版权所有: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020,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 邮编:246000 皖ICP备11016548号-1  技术支持:众和网络
建议使用1024X768以上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您是第 3904542 个访问者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35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