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防病专题 > 控烟活动 >
控烟活动

控烟协会副会长:应禁止所有烟草广告和赞助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26 11:04:55     浏览:

         12日,北京公益性科研机构“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举行信息交流会,呼吁广告法修订草案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杨功焕在会上说,她希望新的广告法能够明确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她认为,新的广告法不能留有“经批准”可以设置某些烟草广告的规定,且不应把烟草广告与酒类广告相提并论。

  就在11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在北京召开媒体通气会,建议广告法修订草案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此前,由工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外交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也明确提出“广泛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目标与具体要求。

杨功焕说,烟草赞助和促销本质上也是一种变相的广告形式,对于烟草广告,只有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规定“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才能有效地保护公众远离烟草,维护健康。

  中国于2003年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成为《公约》缔约国。《公约》于20061月正式生效。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克安说,希望这次广告法修订过程中,与烟草广告相关的条文,应完整体现《公约》的精神。

  据悉,广告法修订草案已于825日提交至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目前正在中国人大网征求公众的意见。

  王克安认为,现有法律虽有明确规定,但或因查处不力,或因处罚力度太小,以致对烟草业做非法烟草广告的行为未能形成有效的法律威慑,从而使其有恃无恐。

  “我们期盼,新的广告法有关烟草广告的条款,应当充分起到禁止烟草广告、保护人民健康的积极作用。”他说。

分享
版权所有: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020,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 邮编:246000 皖ICP备11016548号-1  技术支持:众和网络
建议使用1024X768以上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您是第 3904542 个访问者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35号
微信公众号